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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会议认为,在审理卖方机构与金融消费者之间因销售各类高风险权益类金融产品和为金融消费者参与高风险投资活动提供服务而引发的民商事案件中,必须坚持“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将金融消费者是否充分了解相关金融产品、投资活动的性质及风险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自主决定作为应当查明的案件基本事实,依法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卖方机构的经营行为。
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孙青平表示,连带责任的承担、举证责任分配、损失的计算方式、免责情形等四方面非常重要,这些内容从司法层面明确了金融产品消费中发行方、中介机构过错责任承担的司法裁判标准。“这个《会议纪要》更重视对投资者的权益保护,通过严格发行方、销售者的责任承担,使金融交易更加安全,市场更加规范。”
《会议纪要》第74条“依法分配举证责任”,强化了卖方机构承担举证责任。上海某中型公募合规表示,“以往法律法规就规定要求金融机构举证,卖方尽适当性义务。因为在消费者不掌握证据情况下,可以要求法院责令基金公司和销售提供证据,但以往没有明确说举证责任倒置为第一道就是要求卖方来举证。”
据西部牧业相关人士介绍,通过这些合作,公司原本的研发实力得到了大幅度提升。“公司已掌握了大规模实施性控冻精技术和胚胎移植技术,并成功应用于下属奶牛养殖基地。实施性控冻精技术和胚胎移植技术需要大量的专业兽医技术人员和专用设备,西部牧业在畜牧科技领域处于业内领先地位。”
在石琳看来,港股市场近期的回调已基本反映了诸多的不确定因素,港股的估值水平更是重回2018年底的低位。“有一点值得关注,与2018年底不同的是,两地上市公司的港股对比A股的估值折让为30%,接近过去3年的高点,凸显了港股的估值优势。这也一定程度上解释了在近期港股的回调整理中,南向资金为什么会加速布局买入港股。”石琳说。
此次监管放松“单50%”限制,“(政府收入不能超过)50%的限制对城投公司的约束非常大,因为大部分城投公司收入来源于政府,不满足50%指标就无法继续发行公司债。”一位华东券商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公司债发行的口子堵上后,城投公司尤其是区县城投公司的直接融资渠道大大减少,“前两年发行的公司债即将在2019年、2020年到期或者赎回,城投公司面临巨大的还款压力。”